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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积分落户咨询中心!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京教基〔2014〕4号】第五章第二十一条规定:北京市户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在本市内转学:
1.学生户籍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市内迁移,新户籍所在地不在原就读学校服务范围的;
2.学生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在市内变更,变更后的居住地不在原就读学校服务范围的。
转学需要提交的材料为:
原就读学校开具的《转学联系表》(须注明全国学籍号)、全家户口簿、出生证明、家庭实际居住地证明(凭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办理转学的时间为:
每一学期的最后一周和开学第一周。
办理转学的流程为:
实际居住地有对应服务学校,家长持相关材料到学校进行联系;实际居住地没有对应服务学校,家长持相关材料到朝阳区招生考试中心义务教育办公室办理协调转学手续,我们将在片区内学校统筹安排。
请家长关注北京市朝阳区招生考试中心网站公示的学籍管理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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