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居住登记卡相对于
北京居住证还是比较好办理的。北京积分落户咨询中心逐条为你说明。
来京人员应当自到达本市之日起3日内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委托的流管站申报暂住登记,当场免费领取《居住登记卡》作为在京暂住登记的凭证,也是申领《北京居住证》的基础。
办理地点:流管站负责办理本辖区内来京人员申报暂住登记和《居住登记卡》的发放、签注、补领、换领、变更、注销等证件管理工作。
办理时限:居住登记卡相关业务包括领取、签注、变更、换领、补领、注销等,以上业务均为当场完成。
申报暂住登记、领取《居住登记卡》所需材料、证件。
1.身份证明: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2.证件照片:本人近期1寸白底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
3.在京住所证明:
自有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
租住房屋的:提供在有效期内且记载有房屋详细地址、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租赁期限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
寄住或借住的:提供房屋所有人或户主出具的寄住或借住证明。
居住在学校、医院、研究所等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提供加盖单位人事或保卫部门公章的居住证明。
以下人员可由他人代为办理。
1.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可由监护人、近亲属代办,但需提供关系证明。
2.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由于身体原因不能到流管站办理的:可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办,需提供关系证明和书面委托书。
流管站工作人员入户核实,情况属实的将予以办理。
《居住登记卡》在有效期内,持有人在本市居住地址发生变化:持有人应持本人《居住登记卡》和在京住所证明到居住地流管站办理变更手续。
《居住登记卡》在有效期内,持有人的身份信息发生变化:持有人应持原《居住登记卡》及信息变更后的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到居住地流管站办理换领手续,原卡收回。
《居住登记卡》在有效期内损坏难以辨认:持有人应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损坏的《居住登记卡》到居住地流管站办理换领手续,原卡收回。
《居住登记卡》在有效期内遗失:持有人应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到居住地流管站办理补领手续。
办理《居住登记卡》首次领取免收工本费。办理签注、变更、注销手续均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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