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居住证新政策是和北京积分落户管理办法同时发布的,原因是北京居住证作为积分落户的必要条件之一,在京外地户籍人员必须要先申请北京居住证才能申请积分落户。
广大“北漂”一直期盼的居住证制度终于要落实了,曾经的暂住证即将成为历史。申请北京市居住证的条件还是比较宽松的,来京人员需同时符合两个条件即可:1在京居住6个月以上2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之一:在京有合法稳定就业(指未来可能在本市就业6个月以上);在京有稳定住所(指拥有未来可以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在京连续就读(指在本市中、小学取得学籍的就读以及在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和具有研究生培养资格的科研机构取得学籍并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就读)。
按规定申请人需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申报暂住登记。申请人需要向办理部门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2、本人近期免冠照片;
3、证明符合“办法”第七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可分为以下几类:
①居住时间证明:包括来京人员的暂住登记信息、尚在有效期内的《暂住证》等能够证明居住时间的材料;
②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③住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④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科研机构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由北京市公安机关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商行政管理、司法行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教育等行政部门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北京市居住证》由市公安机关统一制作。首次申领《北京市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换领、补领《北京市居住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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