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北京有哪些好处你知道吗?今天小编将为你们带来一个好消息:2019北京企退人员养老金上涨,人均增长220元左右!是不是很惊喜很意外呢?详细内容请继续看
北京落户指南怎么说:
6月14日,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发布本市2019年相关社会保障待遇集中调整方案。
企退人员养老金人均增长220元左右,平均水平将达每月4157元。此次调整预计惠及257万人。
本市企退人员养老金6月15日发放到位
按照国家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起,本市继续为企业退休人员(含退职、退养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按照5%左右的增幅进行调整。调整后,人均增长220元左右,较去年略有增长,养老金平均水平将达每月4157元,这也是本市第27次连续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
据了解,本市2018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运行平稳,当年基金收入2342.4亿元、支出1463.9亿元、结余878.5亿元。
此次调整面向2018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预计惠及257万人,并从今年1月份起补发养老金,6月15日发放到广大企业退休人员手中。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一、定额调整基本养老金
每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二、挂钩调整基本养老金
(一)与缴费年限挂钩
2019年继续实行与缴费年限挂钩普遍增加基本养老金的办法,其中,缴费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
对于不足整年的月数,每月增加0.25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
(二)与养老金水平挂钩
将退休人员2018年年底前的月基本养老金由高到低划分三档,5459元(含)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3959元(含)~5459元之间的每人每月增加55元;3959元以下每人每月增加65元。
通过采取低者高调、高者低调的方式,保障待遇水平偏低的人员能够适当多增加基本养老金。
同时,为了兼顾公平,针对少数退休人员按绝对额调整养老金后低于下一档的,还将进行差额补足。
三、适当向高龄退休人员倾斜
针对退休时间早、年龄偏大的退休人员,为了进一步提高他们的基本生活水平,自2007年起,本市在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时均向高龄退休人员适度倾斜。
2019年继续坚持这一做法,对在2018年底之前已经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在按照上述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进行调整后,再次享受到40元至70元四个档次的倾斜政策。
即:65至69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70至74周岁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75至79周岁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8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
在此基础上,继续对65岁以上退休人员中缴费年限满30年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以体现对退休时间早、连续工龄和缴费年限长的退休人员进一步倾斜。
四、两种特殊的调整方式
一是继续单列调整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
目前,本市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普遍在80岁以上,国家规定他们可享受100%退休待遇。
此次调整仍将按往年办法,以参加革命工作时间进行调整,即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65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35元。
在上述两档标准的调整基础之上,他们还享受高龄退休人员的倾斜政策,本次调整普遍增加405至440元/月。
二是保证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原工商业者、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调整后不低于全市养老金的平均水平。
按照定额、缴费年限增加基本养老金和按绝对额增加基本养老金后,上述人群中基本养老金低于调整后全市养老金平均水平4157元/月的,补足到平均水平。
同时,在2018年底之前已经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还享受高龄退休人员的倾斜政策。
88余万城乡居民人均月增100元养老金
按照国家要求,本市2019年继续落实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的正常调整机制。
从今年1月1日起调整这两项养老金标准,全市享受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待遇群体人均每人每月增加100元。这一待遇调整惠及88.88万城乡居民,预计6月底前发放到位。
据介绍,在2018年12月31日前已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及享受老年保障福利养老金的人员,自2019年1月1日起调整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待遇标准,每人每月增加95元;
为了进一步体现向老年人的倾斜政策,对于2018年12月31日前已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人员再增加10元。已经领取待遇的人员基础养老金人均达到810元,福利养老金人均达到725元。
另外,自2019年1月1日起,符合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800元;老年保障福利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715元。
本市继续调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
根据国家规定,本市自2001年起,对因工负伤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的伤残津贴、生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逐年进行调整。
今年,本市继续调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调整范围为2018年12月31日(含)前享受伤残津贴待遇的工伤人员(不包括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的工亡人员供养亲属,将惠及1.5万人。
具体调整方案为:
调整一至四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根据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一级伤残增加380元,二级伤残增加360元,三级伤残增加340元,四级伤残增加320元。
调整供养亲属抚恤金。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调整,每人每月增加200元。
调整工伤人员伤残津贴和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调整五、六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用人单位未安排工作的五、六级工伤人员,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增加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增加额不得低于200元。
由于本市2018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统计口径的变化,护理费的调整方案另行发布。
本次分享就到这里,内容很详细,文末还附有图片解读,相信可以让你们一目了然,类似落户资讯小编还会继续分享,及时关注小编的分享是你们不会错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