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为了鼓励本市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灵活就业,北京市对对从事灵活就业,并办理了就业登记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给予社保补贴。
主要包括以下人员,即:女满40周岁,男满45周岁以上及中、重度残疾人;在社区从事家政服务与社区居民形成服务关系,或在区县、街道(乡镇)、社区统一安排下从事自行车修理、再生资源回收、便民理发、果蔬零售等社区服务性工作,以及没有固定工作单位,岗位不固定、工作时间不固定能够取得合法收入的其他灵活就业工作等人员。
今年的安置人员中,“4050”人员78523人,失业1年以上人员15771人,分别占享受总人数的83.06%和16.68%,随军家属84人,零就业家庭人员164人。其中,再次享受人员为49389人,占享受总人数的52.24%。
据悉,北京市今年调整鼓励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社会保险补贴基数及比例。符合《关于印发〈北京市鼓励城镇就业困难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北京市城镇失业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办法〉的通知》、《关于失业人员再次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的人员,在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期间,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的补贴基数调整为相应险种最低缴费基数,基本医疗保险的补贴基数调整为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各险种补贴比例不变。
常见问题
1)什么叫自谋职业社保补贴?
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是指北京市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依法申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从事个体经营,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给予的社会保险补贴。
2)申请享受自谋职业社保补贴的条件?
从事个体经营的本市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才能到户籍地街道、乡(镇)社保所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女年满40周岁以上、男年满50周岁以上(“4050”人员)及法定劳动年龄内的中、重度残疾人。在失业期间依法申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并按规定办理了就业登记手续。在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办理了个人委托存档手续。
3)自谋职业社保补贴标准是什么?
与在职职工需缴纳“五险”不同,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人员只需要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共三项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以北京市上年末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为缴费基数,按照28%的费率,补助20%,个人缴纳8%。
失业保险:以北京市上年末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为缴费基数,按照2%的费率,补助1.5%,个人缴纳0.5%。
基本医疗保险:以北京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为缴费基数,按照7%的费率,补助6%,个人缴纳1%。
4)怎样办理自谋职业社保补贴手续?
符合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补贴领取条件的参保人需要向户籍地街道、乡(镇)社保所提供下列材料申请办理:
具体材料包括,申请人的《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残疾人需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北京市城镇失业人员就业登记卡》、《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个人委托存档材料、经营场地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复印件,填写《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审批表》。
社保所受理相关材料后会对申请人的实际状况进行初审,将符合条件的参保人材料,报劳动保障部门审批。
5)自谋职业可享受多长时间社保补贴?
领取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人员补贴的参保人,并不是可以无限领取,补贴是有领取期限的。
对女年满40周岁,男年满50周岁的及中度残疾人,可连续享受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享受期满后,对经营状况良好并吸纳5名以上本市城镇失业人员就业的,可再享受2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对于女年满45周岁,男年满55周岁的及重度残疾人,可连续享受最长5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6)如何再次申请享受自谋职业社保补贴?
已享受过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依法申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办理了就业登记手续,可再次申请享受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
再次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需要到户籍地街道、乡(镇)社保所交验本人《身份证》、《北京市城镇失业人员就业登记卡》、《就业失业登记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个人委托存档证明材料、经营场地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填写《(再次)申请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审批表》即可办理。
以上是关于北京市个人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相关问题解答。是否也想要获得这样的福利呢?可以看一看北京落户的问题,可以关注北京落户政策指南,详细了解北京积分落户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