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积分落户咨询中心获悉,自9月20日起,北京办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的地区将增加至26个省市,至此,除证件登载少数民族文字的省市自治区,各地市民在京以及北京市民在全国各地,都可以办理补领、换领身份证业务。
目前可在北京办理异地身份证的省份为:
天津市、河北省、福建省、广东省、上海市、江苏省、江西省、海南省、陕西省、湖北省、河南省、山东省、黑龙江省、安徽省、山西省、四川省、辽宁省、吉林省、甘肃省、湖南省、浙江省、重庆、贵州省、云南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北京已于2016年9月20日启动上述省市户籍人员在京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
暂时还不能实现异地受理的区域包括内蒙古、广西、新疆、西藏4个自治区以及吉林、四川、黑龙江、辽宁、青海的部分少数民族自治州(县),因公安部目前正在进行相关信息系统改造,相关业务暂缓。如果北京市民在这些地区,同样无法异地办理。警方介绍,2017年7月1日,全国所有区域将全部完成联网,届时少数民族文字的登载问题将得以解决。
办理条件
1、在北京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半年以上的上述26大省市户籍居民;
2、只受理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3、身份证首次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办理不在异地受理范围。
办理材料
1、须申请人本人到受理窗口现场办理;
2、提供北京市核发的本人有效期内的暂住证或工作居住证中任一证明证件;
3、换领证件的还需提供原居民身份证;
4、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申请表》。
值得注意的是,居民身份证首次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办理不在异地受理范围。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居民身份证收费为全国统一标准,即换领居民身份证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丢失补领、损坏换领居民身份证收取工本费每证40元。申请异地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将在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居民到北京364个派出所中的任何一个都可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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